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条件应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中附件9、10、12、13的评选办法执行。
(二)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或集体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4、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二、报送要求
请于2017年11月14日11时前将荣誉称号评选材料报送至博学楼7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cuebeco@163.com。各类材料的报送请严格参照附件1进行报送,各类申请表格和各类申请表格填写模版请见附件2和附件3。
经济学院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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