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子顺利完成学业,北京市慈善协会秉承“雪中送炭”和“与政府救助政策相衔接”的原则,对北京市属高校的低保、低收入等贫困家庭学生实施资助。现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低保或低收入家庭或经学校认定家庭贫困的在校生;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北京生源优先获得资助;
(三)北京籍贫困家庭新入学大学生不在此次受助范围内。
(注:北京籍低保的大学新生,市民政局已给予救助;已经实习有相对稳定收入的大学生建议不在资助范围内。)
二、评选对象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二)热爱本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三)通过国家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品德高尚,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受助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2、上一学年内出现必修课程不及格的;
3、在参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资助标准、人数及方式
3000元/人/年,助学金将以生活补助金的形式 ,一次性发放。
四、申报所需材料
(一)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的《家庭贫困大学生助学申请表》(见附件1,填表说明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
(二)学生家庭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复印件【等同于申请表中家庭困难情况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填写)一栏】。
五、时间及进度安排
(一)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在10月24日16:00点前将附件1纸质版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交到博学楼716办公室,同时将附件1电子版拷贝到办公室的电脑里。
(二)受助学生资料审核后,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若无异议,将按规定发放助学金,并报北京市慈善协会备案。
联系人:孙晨
电话:83951802
经济学院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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